你是不是觉得,年休假就是公司赏你的一个长假,用来休息和放松?错!年休假,其实是你应得的一项权益,而且还有法可依,有据可循。
首先,咱得明白什么是带薪年休假。它不是你老板心血来潮给你的“红包”,而是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的,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这也就是说,你工作越久,你的假期就越长,是不是觉得自己的工作突然有了价值?
那年休假到底该怎么休呢?这里头可有讲究了。你得提前和老板商量,安排好工作和休假的时间,确保工作不受影响。如果老板不批准你的请假申请,或者你的休假时间被“缩水”了,你可别忍气吞声。因为根据规定,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你看,年休假可不是闹着玩的,这可是有法律保障的。
但别急,法律虽然硬气,但还得看你怎么用。有些公司为了省钱,会故意把年休假的天数“缩水”,或者干脆不批。这时候,你可得拿出你的“法宝”——《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你可以把这条规定复印一份,然后递给你的老板,告诉他:“老板,你看,这是国家规定,不是我要休,是我该休。你如果不给我休,我可是有地方去告你的。”这样一来,老板一般都会给你安排个合适的时间,让你享受你的年休假。
不过,也别太“任性”。在享受年休假的同时,也得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毕竟,年休假是大家共同的权益,不是你一个人的特权。所以,提前和老板沟通,合理安排时间,是最好的选择。
总之,年休假是你的权益,也是你的责任。在享受年休假的同时,也得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所以,下次老板再问你休不休年休假的时候,你可以笑着回答:“当然得休啊,这是法律给我的福利,我可得好好珍惜。”这样一来,你既维护了自己的权益,又让老板知道了你的态度。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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